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複試工作,深化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,提高招生單位和導師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自主權,切實科學、公正地選拔出适應現代科技發展要求的優秀創新人才,根據研究生院《山東大學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複試工作辦法》,結合我院實際,特制定本實施細則。
一、複試的目的
複試目的是考查考生除初試科目外的英語和專業知識是否紮實,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,口頭表達能力、邏輯性、應變能力和考生的健康狀況。複試要突出對考生基礎知識、創新精神、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查。
二、指導思想
1. 堅持優中選優原則,嚴格按照程序進行複試;
2. 堅持以人為本,體現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、科學的精神;
3. 重點考察考生獨立科研能力、創新潛力、協作精神、專業基礎、寫作能力、個人品質和綜合素質;
三、面試内容
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及創新能力。
1. 專業外語考核,時間5分鐘。
2. 考生對本人科研經曆、科研成果、對拟從事研究的學科領域及研究方向的認識做陳述,時間不超過10分鐘。
3. 專家組成員向考生提出有關學術問題,考生回答問題。時間15分鐘。以報考的導師為主進行提問,其他複試小組成員幫助考核。複試小組應認真進行評價,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前沿知識了解情況,準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質及培養潛力。對考生基礎知識、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、解決問題的能力及學術研究的敏銳度、道德品質等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考察。
4. 由複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,在評分前可召開複試小組會議,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定意見。面試成績取專家組平均成績。
四、成績與錄取
1. 成績核算
初試、複試成績得分均以百分制計算。
最終成績=(初試成績和/3)*40% +複試成績*60%;
招生名額分配到報考導師,錄取成績是按照報考導師進行排名,允許考生進行調劑,考生按最終成績依次排序,以此作為錄取依據。
2. 錄取
複試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決權由複試小組集體讨論決定。複試不及格者,或者複試小組經嚴格評定認為不具備博士培養潛力者,經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後,将直接取消錄取資格。
對于複試合格生,由複試小組根據配給的招生指标,推薦各位導師的錄取名單。根據學科建設與發展的需要,學院将重新調整部分考生的導師,對于服從調劑的複試合格生,将根據指标優先錄取。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拟錄取的考生集體研究确定,并報研究生院審核。
以上各項條款,由機械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。
機械工程學院研究生辦公室
2019.5.16